好在两人带了手电筒,在城里时还好,一到乡间小道黑灯瞎火的,高修是无所谓,可陈素月却忍不住心里发怵。只得紧紧抓着高修的衣角,也算是给自己带来些许的安慰。时不时地吃点红薯干,来缓解自己内心的恐慌,偶尔还喂高修一个,一路上倒也算悠闲了。高修暗暗勾了勾唇角,心情很是愉悦,总觉得今天是个好日子,两个人的关系更进一步了呢。等到到家的时候都快10点了,街道上半个人影都没有,黑漆漆的。两人成了路上唯一的一道光,很快就到了高家。这个时候,高母和高月估计早就睡了,两人蹑手蹑脚的推着车子往里走,生怕惊醒了她们不好交代。“我走了,衣服给你。”黑夜里,陈素月把衣服递给了高修后说。这时已经十月初了,晚间凉风阵阵陈素月穿地薄了些,高修骑车又快,故而高修把自己的外套给了陈素月。“好,路上黑,你小心点。”高修接过外套,关切地叮嘱着。陈素月嗯了一声,就推着自行车往里走着。直到看不到那道光影,高修才安心回到房间里。这一夜,他翻来覆去的,回想着今天陈素月的态度,似乎劝和了许多。那,他们是不是很快就能成为名正言顺的革命战友呢?一想到这儿,高修捂着被子低低地笑了起来。陈素月倒没想太多,洗漱过后就盖上了被子,晚上天儿有些凉了,屋里也冷冰冰的。摸哪里都觉得凉嗖嗖的,被子里也是冰冰凉,陈素月躺在被子里叹了口气。秋天都如此了,以后冬天可怎么过呀。罢了罢了,不硬撑了,再过几日晚上就回空间里睡好了,里面是恒温的,只需一个薄薄的小被子就可以了。洗漱什么的也比外面方便,看来真得好好考虑一下了。其实对于今天发生的事情,她是没什么想法的,既然想试一试,那就试一试好了。不过,还不是现在,都说女孩子家要矜持,起码也得再过一两个月才行,总不能前脚说了考察一下,后脚就答应吧。那她多没面子啊,而且这一两个月,她也希望能改变他的想法,起码上进些,不能守着个大队长就觉得满足了。总之,起码得有个志向目标吧,总不能浑噩度日,只为吃穿吧?她希望自己未来的另一半能与自己志向相同,三观相和是再好不过了。作者有话要说:会很快替换的~而苏笙,虽然第一眼就觉得合适,可她同样清楚,两个太过相像的人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。所以,珍惜眼前人才是真的。当然了,也得符合她自己的情况才行,毕竟她以后决定要考大学的。不可能一辈子留在这里,她也想回首都去,回到那个自己长大的地方,叔祖年纪大了,即便有儿女在,她也该尽一份孝心才行。心里想着各种突发情况,盘算着该如何如何。就这样,慢慢进入了梦乡,第二天天刚亮,她就醒了。前脚离开被窝,后脚就感觉到一股凉气儿往身上冒,屋里冷冰冰的。这个时节还不到生炉子的时候,只是微冷,穿厚些也就是了。这老房子没有新房子那般有用,冬不暖夏不凉说的正是这房子了。可是有什么办法呢,陈素月边叹息边下床去柜子那儿拿衣服穿,也不知道今天会不会有田螺男孩给她做饭饭呢。陈素月勾了勾嘴唇,我倒要看看你是一时的嘴皮功夫还是真心实意的,目光触及那件湖蓝色的外套,打了个响指,就它了。当她打开门的时候,只见到浇过水的蔬菜,却并没有见到高修的人。挑了挑眉,罢了罢了,也算有心了。去洗漱时,盆里的水还是温热的,壶里已经灌满了热水。准备去厨房做饭,却发现粥和菜都已经炒好了,馒头也腾好了,还冒着丝丝的热气儿呢。依着门槛一笑,四处张望着,却并没有看到他的身影,许是已经出门了吧。菜一入口,她满足地眯了眯眼睛,感觉自己的味蕾得到了满足。高修真是得了高母的深传啊,做饭一般的好吃。吃过饭,悠哉悠哉地走着,准备去上课。一出门,正好赶上高母要出门的时候,两人碰了个正着,说来两人也有几天没见了。现在大队里干活又恢复了从前的方法,不再像夏天一般早出晚归了,而是正常的早九晚五了,按照量给公分。不过大部分男子一天都能得到三个公分,少有两个公分的。“素月,去上课嘞?”高母擦了擦手,带着笑脸热情地迎了上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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