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三人消失在拐角处,于歌也还未收回视线。
“于哥,怎么了?”
指尖轻轻点在下颚,于歌单手托腮,“新邻居。”
见红毛还是迟钝的一脸呆滞,于歌拍了下他的榆木脑袋,“她小腿上有淤青,走路的姿势来看,腰应该也不太好。”
没料到红毛听这话揶揄地用胳膊肘顶他一下,“新婚夫妇,操心呢?”
愣了下,还没谈过恋爱的于歌被他这没羞没臊的话说的面红耳赤。
“我不信那渣男不想吃了你。”红毛又想出馊主意,“你告诉他你想吃城北的那家甜甜圈。”
小时候小孩儿喜欢将妙脆角堆在手指上一个个吃,于歌不一样。
搬家前于歌住在清潭市城北,他最爱的就是楼下的甜甜圈,常套几个在小臂,装做迪拜富豪的样子慢慢吃。
只是城北和事务所天南地北,于歌常嘴馋,也只能等于泽煜路过的时候带点过来。
于歌顶不住红毛眼里的精光,犹豫地掏出手机。
-听说城北的XX甜甜圈超好吃。
“这样行吗?”
“行。”把绿毛递给于歌的橘子半路截下来,红毛迅速将橘子丢到嘴里,惹得绿毛一阵吱哇乱叫。
-馋了?
-嗯。
-住哪里,我忙完送过去。
“他同意了。”明明是个绳索爬墙不带含糊的侦探,于歌套上女装都没眨一下眼睛,但对恋爱互动上的三十六计却所知甚少,常被红毛说的一愣一愣。
“告诉他,今天妈妈在家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不然还能告诉他你生理期来了吗?”
陡然意识到红毛想套路的东西,于歌脸一黑,只是箭已经在弦上,还是在红毛的指导下发送出去。
-哥哥,今天妈妈在家。
奇怪的对话走向闹得于歌浑身不舒坦,跳起来抓耳挠腮半天才坐回去。
-那晚上一起做摩天轮,去吗?
红毛呆若木鸡,理应来说这时候严辞云就该胡乱找个晚上加班的说辞,来避开光出力吃不到豆腐的事情。
“我认输,段数确实高。”红毛比出大拇指。
把手机放回去思索一阵,于歌把矮脚板凳放回裁缝铺,直接抬脚上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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