攀爬在上面的青筋随着脚步忽隐忽现,只那一条青筋便能想象出男人汗湿的脊背,随着节奏耸起的肩胛,像普溪最壮丽的山。
自打那晚起,陆弘煜的收纳篮里总被塞满各式各样的礼物。
有时是戒指,有时是信封,唯一不变的是藏在最底下的衣物,像是新出炉的艺术品,散发着淡淡的皂角香气。
过度的压力加深了衣物的折痕,每一条都昭示着艺术家的用心。
但可惜,搞艺术的路上,最不值钱的东西就是努力。
陆弘煜毫不吝惜的将它们展平,大手挤进衣兜时,掏出了一贴膏药。
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很久了,有时是一枚别针,有时是一瓶药酒,衣服有口袋时放在口袋里,衣服没有口袋时藏在收纳箱的最底层。
这些东西除去碘伏的棕,别针的银,再没其他夸张的颜色。可最平庸、最不起眼的颜色在层叠的花花绿绿里,却意外的醒目。
在一个满是问题少年的学校里,有一个陌生人锲而不舍,任劳任怨的为你洗衣服,这是很恐怖的事,这些任劳任怨,逆来顺受的背后往往藏着令人难以招架的极端。
要么极端爱你,要么极端恨你。无论哪种,在揭开悄悄、偷偷这层外衣后,都会露出骇人的芒刺。
但很显然,陆弘煜这一生都不会让自己被动。他觉得这个田螺兄弟是他的同类,他就必须成为陆弘煜的同类。
陆弘煜从不是为了片刻安宁祈求海神保佑平安的航船,而是来势汹汹,掀翻一切的台风。
陆弘煜身量高大,躲得过与男人距离过近的尴尬,却躲不过四目相对的不适。
陆弘煜在商场摸爬滚打十余年,最明白人情世故如何做。
可这不是普溪的生意场,他不愿做出头鸟,于是什么事他都不做得最出色,当然,也不会做得太差。
或许陆弘煜自己都不知道,他与余生平的思维有多么的契合。直到将他们放置在相同的处境里,这一切才有了答案。
为什么叱咤风云的依山离开任务就不再锋芒毕露。为什么一个读得懂博尔赫斯诗歌的全能优等生,进入安婷集团就光芒尽失。
一只鹰如果不能翱翔过万丈深渊,那么展翅就变得毫无意义。
在这里,陆弘煜不是陆总,人们除去用眼睛扫描身材面庞,用鼻子闻一闻冷冽的气息,再也不能过多了解他。
可这样帅气的男人,让朴素的衣物散发光芒,让不合尺码的鞋子都化作抽象艺术。
任何人都可以装作对陆弘煜毫无兴趣,但当他把目光投向你时,你总是没办法拒绝的。无论驱使人前进的是痴迷还是嫉妒。
陆弘煜是无意瞧向梁情的,怪也只能怪他站的这个全场最佳位置。
他重归学校还没有一个星期,除去收礼物这件事再无其他出彩的时刻。
他站在中轴线的最后方,可站在高处的人往下瞧时,从来都是望向远方。这让纵向的远距离变得毫无意义。
陆弘煜知道自己重新回到这里意味着什么。他是疗养院最大的污点,他的存在动摇了学校的权威。
十年前,这里毫无根据的将他归进怪胎的行列,皱纹横布的拿着电棍让他四肢抽搐,宛若困兽。
可就是这样的一个怪胎,凭借着自己的本事走出了这地狱般的牢笼,又背负着一身伤痕,难以启齿的耻辱,在普溪混得风生水起。
而在十年后的某一天,时间好像倒流了一般,他再一次被同一个人以同样的理由送回了这里。他的问题自始至终都没有被解决,可从未解决过问题的他又那样成功。
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,只要开口,便会让牢笼里麻木的困兽们醒悟。只要动一动手指,这门庭若市的高等学府转瞬便会变得的冷清。
陆弘煜当然不害怕,陆弘煜行走在这里,该害怕的是这里自欺欺人的每一个人。
但陆弘煜好像又没有开口的意思,他并不怨恨这些不明显但又时刻存在的监视与针对。他早知道推开这扇门要付出的代价。
他不恨任何人,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,极端的完美主义者从不容忍瑕疵。
如果他是领导者,早在十年前就会亲手了绝残次品。在死亡面前,所有的一切都将化作虚无。
但很可悲,杨勇的父亲至死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。杨勇也一样。
为了避免第四次直视,陆弘煜瞧向了男孩的后脑勺。
被风吹散的碎发,让他想起余生平与自己初见时的模样。
那晚余生平就是这样跑来的,衣衫凌乱,头发也凌乱,血渗过惨白的西裤,落难的小狼一样站定在他的面前。
只不过他自始至终都直面自己,因为生气,因为自己的不近人情,他变得那样有底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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