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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页(第1页)

叶绯睁开眼,额间冒了些汗。

黎羡南仿若察觉,低头看看,摸了摸她额头。

“怎么回事呢?”黎羡南说,“前几天,我把你传染感冒了?”

他是觉得一点儿感冒也不算什么,哪儿想她抵抗力差?

那阵子,黎羡南也只是有点鼻音,瞧见叶绯,就忍不住拉过来抱着。

“黎羡南。”叶绯把耳塞摘掉,塞回枕头下。

“嗯?”

黎羡南应了一声,在蒙蒙黑夜里看着她。

叶绯的思绪也好似蒙了一层潮湿的雾,或者,像回到了那年的广东,冬天刺骨的潮湿,窗户上滴滴答答的水珠,她缩在阁楼的床上,冷的用被子裹紧自己,可是被子里也好像有些泛潮。

叶绯手脚冰凉,回黎羡南伸手摸摸她的手,察觉到刺骨的冷。

西郊的暖气其实很足的。

叶绯已经分不清楚自己为什么难受——她对“家”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执拗。

先前,爸爸没有签担保合同前,他们家其乐融融,刚换的新房子,结果爸爸的朋友跑路,债务全成了她爸爸的。

爸爸本来也就做点小生意,天上掉下来一笔巨债,生活翻天地覆,因为债,亲情也没了,谁家都不跟她家往来。

那年过年,她家租了个破平房,暖气也没有,她坐在院子里看着雪花往下飘,房顶坏了,下面接着一个盆盛着水,一夜过去盆里就结冰了。

好在爸爸有点头脑,几年苦日子,债还清了,又买了套小房子,爸爸又患了癌症,房子又被卖掉了。

叶绯记忆的大半,都是颠沛流离,还有冷的刺骨的冬天。

也是那两年,叶绯的手上生了冻疮,爸爸说用什么泡酒擦会好,也没来得及,那十几岁留下的冻疮,直到二十岁才不见踪迹。

叶绯只是想要个家,家是一个房子?还是一个温暖的代名词?

考上燕京大学后,叶绯唯一的理想就是在燕京买个小房子,给自己一个家。

她觉得那时的自己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,蜷缩在冰冷的冬夜里,划亮身上的火柴,看着世界这样大,万千灯火,她没有家。

点亮一点希望,就盼着自己一定要努力努力再努力,考到燕京来,尽管也知道这样一所大都市里,房价是寸土寸金,可那是她全部的希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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